证券从业考试章节解析:证券公司分类监管
作者:泽稷小编 发布时间:2019-02-26 16:57
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,泽稷教育小编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:《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》证券公司分类监管(第二章第一节)的考点。一起来看看吧
考点解读
(一)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的概念
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制度是证券行业的一项基础性制度,对促进证券公司加强合规管理、提升风险控制能力、培育核心竞争力,发挥了正向激励作用。
(二)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
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评价首先设定正常经营的证券公司基准分为100分。在基准分的基础上,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、市场竞争力、持续合规状况等方面情况,进行相应加分或扣分以确定证券公司的评价计分。分类评价每年进行一次,评价期为上一年度5月1日至本年度4月30日。
(三)基于分类监管要求划分的证券公司基本类别
1.基本类别划分
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评价计分的高低,将证券公司分为a(aaa、aa、a)、b(bbb、bb、b)、c(ccc、cc、c)、d、e五大类十一个级别。其中,c级是正常经营状态的最低等级。被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整顿、指定其他机构托管、接管、行政重组等风险处置措施的证券公司,评价计分为0分,定为e类公司。评价计分低于60分的证券公司,定为d类公司。b类bb级及以上公司的评价计分应高于基准分100分。
(1)a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内最高,能较好地控制新业务、新产品方面的风险;
(2)b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内较高,在市场变化中能较好地控制业务扩张的风险;
(3)c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与其现有业务相匹配;
(4)d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低,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;
(5)e类公司潜在风险已经变为现实风险,已被采取风险处置措施。
2.基本类别的调整
证券公司在评价期内存在挪用客户资产、违规委托理财、财务信息虚假、恶意规避监管或股东虚假出资、抽逃出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,将公司分类结果下调3个级别;情节严重的,将公司分类结果直接认定为d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