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pa考试《经济法》科目题目练习3
作者:泽稷小编 发布时间:2020-06-04 14:51
【01】2016年4月3日,张某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有反对意见,认为张某自己是某房产所有权人,并在2016年4月5日于登记机构进行异议登记。张某应在()前起诉或申请仲裁,否则异议登记自动失去效力。
【选项】
a.2016年4月10日
b.2016年4月20日
c.2016年4月30日
d.2017年4月5日
【答案】b
【解析】根据《物权法》第19条的规定,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未起诉亦未申请仲裁的,异议登记自动失去效力。异议登记失效后,申请人就同一事项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异议登记的,不予受理。
【02】张某去世后,仅留下一套房产和一条爱犬旺财,其遗嘱表明由其三个儿子甲乙丙继承该套房屋。在办理张某丧事期间,旺财将邻居小李咬伤,造成损失10万元。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()。
【选项】
a.甲乙丙对继承的房产为共同共有
b.甲乙丙应对旺财致小李伤害承担连带责任
c.张某去世后,甲乙丙根据张某遗嘱立即继承房产的所有权
d.在房屋登记变更前,甲乙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
【答案】d
【解析】根据《物权法》规定,被继承人死亡(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),法定继承人、遗嘱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即取得遗产的所有权(不动产无需登记,动产无需交付),选项c不当选,选项d当选;若有两个以上的法定继承人,被继承人死亡后到遗产分割前这段时间内,法定继承人对遗产形成共同共有,选项a不当选。根据《物权法》第102条的规定,因共有物致人损害构成侵权的,共有人应承担连带责任,选项b不当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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